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莒南县司法局分三步走,开展人民调解纠纷审核立案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统一分派立案号。将司法所、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的纠纷报送给局相关科室,经过审核以后立案,实行“一案一号”,并做好台账管理,然后将“一案一号”推送申请人、司法所、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实现矛盾纠纷审核立案、数据统计、督查办理等一体化运作,确保所有案件应立尽立、能调则调。
统一审核。由各镇(街道)司法所对调解档案进行分类初审核,并根据协议内容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抽查,确保案件纠纷真实且调解成功。经过初步审核后的调解案件,由局相关科室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退回,由经办调解员补充和完善。
统一督查。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回访督查,走访当事人,了解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组织继续调解和稳控工作,回访督查的情况要记入调解卷宗。今年截至目前,已将人民调解纠纷立案567号,调解成功560件,形成规范人民调解档案56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