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罗庄区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罗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罗庄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草案)、《罗庄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李胜义担任协会会长,吴兴国、胡俊鹏担任协会副会长,薛程担任协会秘书长,张文龙担任协会监事,杨俊权等18名同志担任协会理事。
会议指出,这次大会对于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全体会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作用、实现价值。
会议强调要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罗庄”建设,大力宣扬法治理念,注重在办理案件中以案释法,在调解矛盾中普及法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要通过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