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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在全市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2020-12-04     (点击: )

近日,蒙阴县根据即将实施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标准要求,在全市率先对已建成的115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进行改造提升,将部分具备条件的司法行政工作室改造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目前已有2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挂牌,改造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集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管理等司法行政工作为一体,并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制度》,公示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积极服务村(社区)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人民。

近年来,蒙阴县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中心和站点建设,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投资100余万元打造建成8个乡镇(街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115个,努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健全调解网络、党政机关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及信访值班”、“一村一法律顾问”、“法治扶贫”、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等系列组合拳,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点上突破转向面上铺开,实现了服务窗口前移、网络触角延伸、服务提档升级的目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得到初步彰显。下一步,蒙阴县将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平台,加强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资源供给,完善工作机制,适应领导和人民群众对新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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