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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探索推行“信访听证”+“现场调解”模式构建“访调对接”新格局
2020-10-28     (点击: )

近年来,沂水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健全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创新、推广“信访听证”+“现场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依托调解网络,搭建三级工作平台

在平台建设上,高标准建成沂水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内设矛调网格办、综合调解庭、特色调解工作室等功能室,负责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调委会开展工作。以中心为枢纽,建立起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网格调处平台。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6个,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如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县调解中心牵头,组织与案件相关业务领域的专家、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强的律师等,组成联合指导组,组织三级调解力量重点调处。依托三级平台,县调委会在县信访局设立信访专项调解室,各乡镇调委会镇政府设信访专项调解室,各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置访调对接联络员。在化解信访矛盾中,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初信初访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就地化解。

二、“访调对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挖掘现有资源,组织35名律师参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申诉工作,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促进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在全县378个社区全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选聘90名执业律师、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到378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信访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疏导涉法信访,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各信访专项调解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直接参与信访值班接待,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收集、案件梳理、引导分流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

三、“信访听证”+“现场调解”,促进案件化解

信访部门推行简易听证制度,将一些久拖未决案件或行政机关不予支持其诉求的案件,全部推行信访听证,以听证促案件化解,减少信访存量。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化被动答复为主动调解,为积访案件化解创造有力契机,赢得工作主动权,减轻政府部门信访工作压力。强化研判分析,对于普通矛盾纠纷,通过法律咨询、政策讲解、参照惯例等方式及时调处,提高成功率;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放弃于法无据、于理不符的要求,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于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规模性上访或“民转刑”案件等重点类矛盾纠纷,加强司法与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的联动对接,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罢访工作,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避免矛盾升级。

“访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信访听证”+“现场调解”模式的推广,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信访工作的有机衔接,聚集了司法行政、律师、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单位等多方力量,实现了职能资源的充分整合、功能优势的充分发挥,多元化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起上下联动、专业指导的矛盾纠纷调解联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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