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兰陵县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9月14日至22日,兰陵县司法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督委办、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等八家单位成立三个工作组开展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主要从“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情况、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案件录入运行情况等方面对全县范围内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定的执法主体、授权的执法主体、集中处罚权的执法主体和受委托的执法主体)进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
同时,检查组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执法证件申领考试试题,认真整理出ABC三套行政执法理论测试试卷,由检查小组对各单位持执法证人员进行现场监考并将试卷带回统一批改。在每个执法单位随机抽取10本行政处罚案卷(不足10个的,全部抽取)带回集中进行案卷评查。
各检查组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等问题,整理汇总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由县司法局统一整合,对出现问题比较多的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