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庄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委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设立区级、街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努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在区级层面,设立罗庄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区法院、区检察院、罗庄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等15个部门负责同志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在街镇层面,设立街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严格对照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机构设置落实组成人员,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近年来,罗庄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实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73人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内,无脱管漏管,矫正质量稳步提高。下一步,罗庄区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部门职能,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细则,明确职责任务及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区级、街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点、阻点。加强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部门合力。加大对各成员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保障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执行、依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