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原本就是我太冲动了,咱的赔偿协议书怎么要求,我就一定按照内容落实到位。”站在莒南县岭泉司法所调解办公室的青年刘某佳低着头,满脸愧疚的说,而他身边的老汉正是刚刚与他签完赔偿协议的甲方刘某田。
事情的起因要追随到今年四月份。岭泉镇村民刘某佳因修建自家祖坟,不慎破坏了刘某田去世的亲人的坟地。双方因此发生激烈口头争执。而后年轻气盛的刘某佳于次日凌晨再次前往老汉刘某田的住处继续吵闹,双方继而发生了肢体冲突。在争执过程中,老汉刘某田的腰椎、面部受伤,见状老汉的家属当场拨打110报警,当地派出所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刘某佳也当场拨打120及时将受伤的刘某田送往医院。事后,经过长达十四天治疗而出院的刘老汉带着自己住院时住院费、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单据与证明来到岭泉司法所和岭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希望刘某佳可以赔偿自己治疗期间的所有开销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一时间得知刘老汉的诉求之后,岭泉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当天冒雨前往当事人所在的村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走访完周边目击者以及事件的相关人员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都带到了镇调解中心,尤其对事件中的刘某佳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与教育。经过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沟通,刘某佳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与鲁莽,对事件中受伤的老汉刘某田进行了诚恳的道歉,并承诺积极赔偿在此次事件中,刘老汉的一切相关费用。老汉刘某田也表示自己愿意谅解。
最终,在岭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实现了和解。不仅一次性解决了刘老汉受伤住院时的所有费用,还解决了刘某佳祖坟重修过程中对刘老汉亲人坟地破坏后的重新修缮问题。
此案的调解过程中,莒南县岭泉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们始终秉承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巧用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共谱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