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13个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并部署了社会救助专项督察工作。
李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全面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的相应的救助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相关救助政策送到刑满释放人员手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