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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证员协会部署开展“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
2014-04-04   审核人:   (点击: )

为提升全市公证管理水平,规范公证执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临沂市公证员协会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9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公证系统开展“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该意见的主要内容有: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证工作,认真落实公证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从解决公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健全规范制度,落实机制措施,擦亮服务窗口,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证质量水平,增强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具体目标:一是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公证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完善公证质量监控体系,坚决杜绝假证、错证的发生;三是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擦亮便民服务窗口;四是全面提升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公证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主要内容: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公证质量建设;以诚信互助为理念,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执业环境;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办证质量;加强办证业务大厅建设,擦亮便民服务窗口;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公证队伍素质建设。

活动对象:参加全市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对象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管理人员、各公证机构负责人、全体执业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

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划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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