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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证管理工作再次受到省司法厅表彰
2015-02-03   审核人:   (点击: )

22日,省司法厅对2014年度全省公证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市局公证管理科再次被表彰为“全省公证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全市公证管理工作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2014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的部署,坚持以“强管理、重质量、讲诚信、树形象”为切入点,以提升公证公信力为核心,牢牢把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这个大局,全市公证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各项任务指标均实现了新的跨越。

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公证业务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全市各公证机构共开拓新的公证业务30项,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967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4%;人均办证件数达996.5,同比增长22.6%,人均办证件数位居全省前列。

认真开展公证质量建设提升年活动,公证质量及监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公证质量自查,建立了公证质量检验员制度,调整充实了23名公证质量检验员,公证质量检验员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公证质量的全面提高;我市2个公证处受表彰为“全省公证质量奖先进集体”、7名公证员分别受表彰“全省公证质量奖先进个人”。

加大宣传力度,公证宣传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全市各公证机构在报纸、公开发行的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刊(播)发宣传稿件91篇,完成省厅规定的公证宣传任务的252%,宣传稿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收集整理上报省厅信息127篇,省厅采用信息73篇,信息采用数量是我市全年应报送信息数量的261﹪,位居全省前列。

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公证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98件,受援人数551人,减免公证费168700元,人均办理公证法律援助5.53,完成了省厅规定的公证法律援助任务的177%。加强办证服务大厅建设,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司法厅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5个市的公证管理工作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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