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下午,郯城县重坊镇居民杨某某来到我处申请办理异地证据保全公证,经了解杨某某在山东省某某县成立了某某百货有限公司因出租方没有办理安全消防手续,致使公司装修停工,不能按期开业。如果不及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杨某某可能会遭受上百万的经济损失,我处了解了全部情况后,及时受理并抽调人员远赴异地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由于当事人唯恐证据灭失,公证人员当天下午就出发,夜晚23点左右才到达目的地。早上7点公证人员就和杨某某及拍摄人员一起来到某某百货有限公司所在的大厦,对大厦的负一层至地上四层进行细致拍摄取证,公证人员在现场制作了工作记录。
因申请人的案件纠纷非常复杂,如果这次的证据得不到保全,申请人有可能遭受近三百万的经济损失,所以申请人很着急拿到公证书,以便在第二天开庭时拿到公证书作为开庭的证据,公证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回公证处,加班加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开庭前如期拿到了证据保全公证书,通过这次办理公证业务,保护了我县当事人的异地投资,体现了公证为人民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