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大众法治意识,沂南县公证处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进行中,公证人员在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段设立宣传站,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出发点,以悬挂横幅、发送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的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同时,公证人员也积极向群众宣传公证服务的优势和应当提交的材料。有群众直言,以前办事不知道流程和手续,现在却将这些材料送到手中,这才是为群众着想。公证人员重点向群众介绍了办理继承公证、遗嘱公证、合同协议类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等常用公证事项。公证人员的现场讲解使他们了解了办理公证的基本规则和手续。前来咨询的群众纷纷表示希望能够借助公证这种形式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
活动期间,接待群众咨询30余起,发送宣传材料300余份,得到了前来咨询的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