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律师定点值班制度。选派律师到公安、检察院、法院、人民调解中心值班。县司法局与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检察信访接待工作的规定》,选派两名律师于每周二到县人民检察院值班;县司法局与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的若干规定》,选派两名律师于每周一、三到法院综合服务接待大厅值班;选派两名律师,于每周一、周四到县公安局值班;选派两名律师每个工作日到县人民调解中心值班。通过律师值班制度的建立,可以直接解答当事人的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建立信访律师陪同机制。在大接访或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时,律师直接参与,听取群众利益诉求,提供解答释疑、分流引导。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为信访群众提供专业咨询、法律释明、提出意见建议等法律服务。对案件处理正确、信访人诉求不当的,对其进行辩法析理,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对于处理确有错误的,引导上访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确实需要的,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引导其按规定程序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015年以来,已派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活动30余次,效果显著。
三是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4名专职执业律师在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并积极参与县里重点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积极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