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被共青团莒南县委授予全县“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团支部自2016年5月份成立以来,在司法局团总支领导下,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积极凝聚青年干警能量,依托全县13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及宣传活动150余次,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2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青年干警的服务精神,成为一支专业、负责、高效、热情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锋队。在此基础上,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全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县级青年文明号”、“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司法行政青年干警的良好风貌。
下一步,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鼓励引导青年干警发扬“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奋发有为”的志愿服务精神,展示青春风采,助推青年成长,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书写青春无悔、锐意进取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