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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三举措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2017-08-09   审核人:   (点击: )

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必援、保证质量”为工作原则,采取三举措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优化指派,提高案件办理灵活性。针对“谁坐班谁办理”、平摊法律援助案件容易造成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办案能力不足、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及时调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人员,优化指派方式,结合案件类型和受援人的要求,有选择性地挑选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承办人员办理案件,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注重监管,监督案件办理全过程。加强案件跟踪监管,监督承办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实行庭审旁听制,深入了解庭审情况。实行“百分百”回访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全面听取受援人意见。加强与法院、劳动仲裁部门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兑现补贴,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制定《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补贴,明确补贴标准,在沂南县内办案每件补贴700元,县外办案每件补贴800元。将案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案件档次与补贴挂钩,不合格案件不予发放补贴。2017年上半年,共为460件结案案件发放补贴,发放金额27.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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