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立足县域实际,通过构建并深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行政审判、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的“1+4”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11月26日,省司法厅到费县调研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对改革成效表示认可。
组织保障提档升级,从“单一推动”到“全面发力”,推动改革任务系统化落实。一是高位推动专班运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改革创新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业务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方向,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推进改革项目,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协调凝聚合力。针对以往监督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的难题,整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力量,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衔接机制落地见效。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改革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汇报对接,及时解决难点问题,保障了改革任务按照既定“路线图”有序推进。
制度创新提质增效,由“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推动监督资源一体化配置。一是完善衔接制度体系。在原有复议与执法监督衔接及“府院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费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制度》,优化衔接流程,强化保障措施,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及结果互用。2025年以来,行政复议机构及应诉部门向执法监督协调部门推送52件纠错败诉案件,针对其中涉及8个执法部门的执法共性问题,联合执法监督及法治督察部门开展专项法治督察,精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行政机关的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监督。二是拓展外部监督协同。出台《费县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监督衔接制度》,强化复议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助力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精准监督,实现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强化实质性化解导向。依托县政务大厅设立行政争议调解窗口,吸纳政府法律顾问、法院行政庭退休法官、行业调解员进入调解员队伍,选聘6名专家调解员,负责行政复议与复议后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8万元。
数字赋能提速进位,由“经验驱动”到“智能驱动”,推动行政监督智慧化转型。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大局。以行政复议为切入点,立足业务集约融合宗旨和信息协同理念,将行政复议、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等模块纳入全县大数据建设中,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探索建设信息化平台。以“统一管理、智能支撑、协同联动”为建设目标,构建集案件收集、流程监督、信息共享、数据分析于一体的综合业务系统,着力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通道,实现业务协同、过程可控、监督可溯、统计可视的全流程管理。注重实现社会效果。数字赋能的“技术+制度”双轮驱动模式,实现了复议工作的便捷化、流程的透明化、办案的智能化和与纪检监察、行政审判、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的深度衔接配合,实现了从个案纠错到系统纠治、从权利救济到源头治理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