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沂市坚持以制度创新驱动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构建全市统一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科学精准的监管取代传统“大水漫灌”模式,实现“无事不扰”与“无处不在”的有机统一,全力打造“管住风险、无事不扰、企呼我应”的涉企行政执法新常态。
一、高位统筹,下好全市“一盘棋”。将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构建三级联动推进体系。一是顶格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在全市会议中提出蓝图、作出安排。5月22日到司法局专题调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对分级分类工作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两次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市司法局5次专题推进,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二是专班攻坚。坚持市县一体、全域协同,按照“实体化、实战化”要求,全市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抽调76名精干力量,成立15个工作专班,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三是健全机制。建立定期调度、日常协调联络机制,构建“纵横贯通”的运行模式,着力推动解决数据共享、标准统一问题,确保分级分类工作全流程高效运转。
二、制度筑基,构建监管“四梁八柱”。出台《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制度创新破解监管粗放难题。一是分级分类双轨并行。各级监管部门综合考虑行业领域归属、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济属性、隶属关系、经济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等特性对本部门本行业监管的企业进行分类。根据日常监管中企业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划分A、B、C、D四个等级。二是量化指标动态管理。监管部门融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部门领域内专业型风险以及其他可适用于定级的要素,确定各自领域分级条件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定时调整+即时调整”机制,监管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调整一次,企业也可自主申请即时调整。三是闭环运行强化运用。对A级企业,推行“无感监管”“智慧监管”,原则上不主动实施入企现场检查;对B级企业,实行一般关注,实施常规监管措施;对C级企业,实行重点关注,在B级企业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一倍;对D级企业,在C级企业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高,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一倍。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不得超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年度频次上限。
三、聚焦关键,打造四上企业“示范样本”。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原则,将涉企检查“聚集点”的四上企业作为突破口,率先破题。一是精准托底清源。明确方法步骤,遵循“先托底、后分级、动态管”的思路,加强与统计、大数据部门对接,以县区为主体,托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4万家,建立“四上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二是强化垂直领域指导。构建分级分类“1+N”政策矩阵,即以《临沂市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为指导,市直各监管部门立足行业特性制定出台各自专业型分级分类标准。目前,13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通过制发配套文件、举办业务培训,为基层提供可量化、可操作的分级标尺,确保分级分类标准执行统一、规范。三是科学分级施策。各县区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配档表和重点任务清单。县区直执法单位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状况、风险等级、违法违规记录等多维指标,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目前,14个县区、开发区“四上企业”分级分类基本完成。
四、严督实导,拧紧执行“责任链”。真督实查、以督促改,通过压力传导,破解“执行温差”。一是纪委嵌入监督。发挥政府与纪委“双专班”机制优势,由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班联合市纪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成立督导“小分队”,针对县区执行中的堵点难点,通过现场办公、下发督办单、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等方式,对企业分级分类工作中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执行到位。二是人大检查立体评议。市人大将分级分类监管纳入年度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情况执法检查,深入县区,走访企业和监管部门,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全方位了解分级分类监管政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问效,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三是企业参与双向监督。设立263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395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以企业可感可及为落脚点,深化“鲁执法”平台企业反馈评价功能应用,探索“分级结果双确认”机制,推动实现分级分类结果透明化告知,构建“企业认可度=政策执行力”的评价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