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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创新“三新”模式 让行政复议成为解纷主渠道
2025-08-28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年来,沂水县司法局聚焦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以“服务群众、实质解纷、规范执法”为核心,探索构建“三维度服务、三环节解纷、三机制监督”工作体系,全力打造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让群众在每一起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维度服务提质效,架起为民“连心桥”

沂水县司法局从服务群众需求出发,织密服务网络、优化办理链条、强化普法宣传,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服务质效。构建“复议中心+联络点+网络+邮寄”多元化服务网,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全覆盖。开通涉企“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让企业少跑腿;规范受理流程,做好争议引流分流,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导入复议程序,落实“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原则,确保群众诉求有门。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速办”,建立快审快结机制,大幅缩短办理时间;坚持“繁案精审”,通过听取意见、组织听证、现场调查等方式提升透明度,借助合议、集体审议、咨询顾问等制度保障公正性。设立惠企复议联系点、宣传员,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向企业详细解读复议法;积极推广“在线复议”,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手机提出申请,让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解决行政纠纷的“首选途径”。

三环节解纷促和谐,筑牢矛盾“化解网”

通过“前置调解、过程调解、案后跟踪”三环节,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在受理前就启动“案前促和解”机制,由复议员主动引导当事人协商,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快速止争”。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裁调并重”“能调尽调”,对涉及民事纠纷的,移交调解中心先行调解,通过耐心疏导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减少对立情绪。案件审结后,沂水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履行回访,跟踪复议决定落实情况,确保行政机关全面履行,避免“案结事不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三机制监督强保障,规范执法“晴雨表”

在监督维度上,完善个案监督和类案规范机制,加强审理监督功能,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适用撤销、确认违法等纠错决定,推动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在监督力度上,构建“行政复议+”工作体系,联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督察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治理,并建立府院、府检联动化解争议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在监督广度上,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制度,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从“事后纠错”向事前事中“主动预防化解”转变,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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