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闷热的夏日,大雨滂沱。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急促的电话铃声穿透雨幕。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绝望的颤抖:“救救我爸!他被抓了,说‘故意伤害,把人打死了’……”
祸事来得出人意料,老实巴交的李成军承包了村里鱼塘,同村的张兆存总来偷鱼。那天被撞见,张兆存不但不认错,反将李成军骂得狗血淋头。气急的李成军弯腰捡起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朝几步外的张兆存扔去,只想吓唬对方快走。没想到树枝竟弹起来不偏不倚戳中张兆存后脑靠近耳朵处。就这一下,导致张兆存蛛网膜下腔出血,不治身亡,自此李成军成了“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嫌疑人。
在走投无路时,李成军家人想到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办理此案。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李成军扔树枝的一刹那,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是存心要伤人?还是一时气昏了头的意外?
援助律师一遍一遍地看现场照片、法医验尸报告、证人证词。终于找出症结所在:李成军没有存心要打伤谁,扔树枝纯粹是为“吓唬”,把人赶走,心里压根儿没想过要把人打伤、打死。
他打中的地方不是死穴,后脑勺靠近耳朵,不属于致命地方。打中这里能死人,实属巧合。东西和动作都存在偶然性,树枝是地上随便捡的,扔出去也是在气头上,属于临时起意,不是提前谋划。
援助律师条理分明地写了一份厚厚的《法律意见书》,并主动联系村干部,共同艰难地斡旋于两家之间,促成了《调解协议》和死者家属的《谅解书》。
援助律师郑重地将《法律意见书》和《谅解书》提交公安机关,恳切说明分析。律师的坚持与专业,以及法理本身的力量,最终说服了警方——罪名变更为“过失致人死亡”。
辩护席上,援助律师有条不紊地将观点进行论述。法官们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李成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重获自由的李成军格外珍惜失而复得的平常日子。他将一面印着“辩护精准恩义重,缓刑得释恩情深”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这面小小的锦旗,是法律力量在百姓身边最鲜活的注脚,是“法律援助”为无助者撑起的一片晴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