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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司法局纵深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
2024-10-13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今年来,罗庄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省、市部署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为重点,创新主抓“三项提升”,建强“三支队伍”,引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得到显著提升。自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全区42名法律顾问为139个村(居)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707件,提供法律意见1405条,解答法律问题2440个,开展普法512(场)次,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93件。

一、狠抓基础提升,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领导队伍”

一是抓牢部署调研。局党组召开全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专题会,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全面部署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深入实地调研11(轮)次,收集有效意见和建议23条,为加强和改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抓细标准制定。出台《罗庄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分别从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利益冲突、工作考核等13个方面,38个单项,67个具体细节,搭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架构,涵盖选职、入职、履职、述职、评职、离职全流程的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规范区、街道(镇)、村(居)服务卷宗标准,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利益冲突的标准等。

三是抓好人“财”保障。依据《罗庄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双向选择+统一调配”模式,完成村(居)法律顾问更新配备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制发《罗庄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二、狠抓服务提升,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专业队伍”

一是服务质效提质保优。综合考量群众实际需求及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意见建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AB角,一名正式法律顾问,一名辅助法律顾问,形成角色互补,避免服务空档。将服务模式优化调整为现场+非现场、线上+线下、坐班+走访、日常+应急等8种类型,明确各类服务的时间计算方式,严格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提供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次服务时长须经司法所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做好登记。

二是矛盾纠纷提质促稳。深度参与村级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化整归一,区级层面成立服务大队,街镇层面设服务中队,集中攻坚重大疑难问题;紧急情况下可提供应急服务,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四对一”(即一名街镇领导、一名村委负责人、一名法律顾问、一名人民调解员帮包一个疑难积案)帮包化解机制,为农村平安建设筑牢了和谐稳定防线。

三是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特长,为村集体和农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农规范性文件、村级合同、村规民约等执行村(居)法律顾问前置审核签字背书制度,实现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村级事务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三、狠抓管理提升,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管理队伍”

一是强化督查培训。成立专项督查组,执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通过检查工作资料、听取村(居)“两委班子”和群众评价意见等形式,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卷宗和工作日志评比、工作经验做法分享会等活动,评比中学先进、找差距、补不足、共进步,帮助法律顾问熟悉社情民情,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严格兑现奖惩。实行双机制补贴发放,结合村(居)规模、距离远近补助划分,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村(居)法律顾问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在下一年度竞选中给予加分,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确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优者奖”流动配备机制,提升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的竞争力。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以发放宣传册、悬挂公示牌、“两微一端”定向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职责特长,引导群众主动寻求法律帮助。法律顾问为服务的村(居)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政府网站及时刊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典型,以工作实际实效扩大村(居)法律顾问影响力,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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