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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升级版
2024-04-09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年来,平邑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保障建设,司法所成为法治建设前沿阵地、法律服务优质平台。

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实现14个司法所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加强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高位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示批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基层法治和司法所建设工作,把加强司法所工作作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坚持配强力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14个司法所配备专职调解员28人。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干部与司法所干部交流制度,选优配强司法所所长,持续改善司法所干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

二是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做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编制《平邑县各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在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具体开展镇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备2名专职行政执法监督员和2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持续提升人民调解质效,创新“1+2+X”片区调解新模式,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司法所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新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培养“法治带头人”555人、“法律明白人”1062人,高标准建设500处法治文化广场,90处法治文化长廊。统筹提供基层法律服务,将“一站式”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嵌入镇法治服务站,深化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两所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功能统一归口办理,群众进一扇门可享镇域法律全服务。

三是持续做优要素保障。注重司法所场所建设,14个司法所均实现业务用房独立,布局科学合理,形象标识统一。落实经费保障,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及时,司法所辅助人员待遇落实到位。强化信息化建设,依托新媒体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服务,极大方便办事群众,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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