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谢谢司法局的同志和傅律师,多亏了你们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4月2日,市民刘先生向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事无巨细热情服务 无偿援助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援助律师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2021年,刘先生受雇佣在蒙阴县蒙阴街道某村拆除厂房时,不慎自厂房屋顶处跌落地面受伤,诊断为骨盆多发粉碎性骨折等伤情。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定刘先生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别为八级伤残、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雇方认为其与刘先生系承揽合同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拒绝向其支付经济赔偿,使得刘先生一时陷入两难境地。
2024年1月,刘先生来到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刘先生是一名农民工,家境贫寒,自事故发生以来一直没有经济收入,家中尚有七个月的婴儿需要抚养,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其指派山东君正义律师事务所傅成敏律师代理维权事宜。接受指派后,傅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刘先生,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和刘先生的有关诉求,及时制定了相应的维权代理方案,积极参与二审审理。2024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相一致,予以确认,判决雇方须向刘先生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在内的经济损失。刘先生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以来,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化服务方式,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库,持续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