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东区从诉前准备、诉中辩论、诉后复盘三大角度系统性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出庭又出声”。
一是统一应诉材料标准,着力提高诉前准备充分性。针对应诉材料准备不齐全、不规范导致可能会败诉风险,就法院需要的答辩材料制定相应模板,规范应诉法律文书书写格式及内容,梳理证据清单,适时对答辩材料不充分的单位进行指导,确保行政机关应诉准备到位,减少程序性不利因素。
二是创新诉前合议程序,着力增强诉中辩论针对性。组建由分管领导、代理人及应诉科室、业务科室相关人员等构成的应诉工作小组,在开庭前召开庭前合议会。通过回溯案件处理过程,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和指导,安排好庭审辩论分工,提高应诉人员的应诉水平。
三是建立归档分析机制,着力实现诉后复盘规范性。行政诉讼结案后,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案件档案建立,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开展案件分析研讨会或案例交流会,从案件启动、确定应诉人员、撰写答辩状及应诉证据收集、出庭前准备、出庭应诉过程及注意事项、庭后事务处理6大环节进行分析复盘,收集归纳薄弱环节和问题,总结出同类案件最优应诉处理方式,达到“办案一件规范一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