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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帮扶暖人心 精准施教促回归
2022-03-03   审核人:   (点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临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制度,指导各县区司法局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等不同情形制定精准矫正方案,依法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近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真切感受到社区矫正的力度和温度。

2022年1月31日是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期满解除的日子,这一天对所有参与到王某社区矫正过程的人来说都意义重大。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缓刑期间,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因王某家经济条件一般,家庭矛盾突出,又身患多种疾病,偶发性的重大风险每天都有可能发生。两年来,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未放松对他的监管,每天一次的要情汇报,每月两次的走访谈心,风霜雨雪,从未间断。除了正常的监督管理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为这个困难的家庭找律师、找民政、找派出所、找医院,天天查政策想办法,让王某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工作人员还调解他们父子兄弟间的家庭矛盾,给王某出了交通事故的儿子提供法律帮助。通过这些精准帮扶措施,王某一家的家庭生活走上了正轨,王某也顺利回归社会。“感谢司法所的同志两年来的教育帮扶,定期到我家走访,帮我父亲联系医院治病,还在我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期间给予我们家最大的帮助。以后的日子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不辜负司法所的同志们对我们家的帮助”。面对上门为其父亲办理期满解除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对象王某的儿子满怀感激的说。

像这样的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案例,每天都在各个司法所中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规范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坚持严格教育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积极开展教育和帮扶,达到以法管人、以情育人的社区矫正效果,确保他们思想上得到净化,生活上得到帮扶,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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