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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伸援手 民工感恩赠锦旗
2021-12-23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受援人李某某为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王加美律师送上一面写有“无私援助司法为民”的锦旗,对王加美律师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李某某是某公司的雇工人员,在工作期间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却被用工单位无故拖欠数月工资未付,在多次与用工单位协商,要求结算薪酬后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为他办理了指派手续,指派王加美为提供了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王律师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与受援人联系沟通,梳理证据材料、核对工资明细,整理立案材料,办理立案手续,积极为受援人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到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李某某和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一审、二审之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确认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关系。后李某某又向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相应的损失及工资,此时距李某某第一次申请法律援助已经历时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为了尽快减少受援人的损失,王律师多次和公司方进行协商,希望能调解结案,最终,在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援人如愿得到相应的赔偿。

近年来,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扎实做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工作,开通农民工援助绿色通道,把法律援助落到实处,赢得了受援人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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