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一直常抓不懈,尤其是今年以来在质量、数量又有了新进展和突破。目前全市有11个县区、3个开发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2个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3930个村居(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充分发挥了实体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建设质量标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综合、便民、高效的角度来衡量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确保年内实现“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是公共法律服务最基础的阵地,也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四级平台”缺一不可。各县区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强化考核力度,重点是村级实体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增数量、去水分、提标准、重实效,确保年内实现“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进一步推进实体平台服务便利化。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应有的作用,做到便民、高效,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初衷,也是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当前要在基本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便民、提速、增效上,其中便民是基础,没有便利化的服务,群众找不到门、办不成事,就谈不上提速、增效。因此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提速、增效当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必要的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抓起。对己经完成建设的实体平台,要以满足服务群众需求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对相关窗口和功能区域划分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增加必要的自助查询、服务进度跟踪查询等便民服务设施,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和整合,最大程度的实现服务群众便利化。对正在建设的实体平台,要把这些因素综合考虑进去,把便民化服务做细、做实。
(三)不断提升实体平台建设规范化水平。目前,省市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下一步,关键是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加快推进省级试范点建设上下功夫,年底前,争取再有一批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标准。对还没有达到省级示范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点在统一标识、基本要素、发挥作用、基本设施等方面加大改进的力度,做到统一规范、符合要求。同时,要对照标准,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现规范达标,确保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全省的排名位次不落后,力争走在的前列。
二、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求,加快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司法部做出了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了全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适应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步伐,为下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一)利用好现有网络信息资源。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与政法其它部门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自己与自己相比进步变化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硬件和网络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内网和用于司法行政系统相关业务的电子政务外网,均实现了高速传输,安全运行,完全能够满足现有的视频会议、办理各类业务的需求。但总的来看,利用率不高,还有很大的利用空间。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网络化办公意识,把各类业务上线运行,各类文件传输网上运行,提高视频会议、视频远程会见系统的利用率,将其作为现代化办公手段的新常态,实现经常化,并合理开发必要的业务急需应用软件,使网络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二)抓好系统信息化建设。司法部将“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的主要任务概括为“1+2+3”,即“一朵云”,全国司法公有云;“两个平台”,司法数据资源平台和共享服务平台;“三入口”,开发统一的司法地图服务入口、法律服务入口、移动办公入口。省厅将在2019年底前,基本建设我省“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形成覆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功能齐全完备、运行协调高效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下一步,省厅还将统一开发建设“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指挥中心常态化点名”、“智慧民调”、“执法管理平台”等一系列业务软件,实现与“司法公有云”及各业务系统数据对接。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跟上新时代发展变化,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服务保障准备。
(三)加大对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司法所建设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承担着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司法行政基本数据也来源于司法所,所以说,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工作至关重要。目前,市、县两级司法行政信息化设备配备基本到位,但司法所信息化装备由于历史欠账多和管理使用、投入上的问题,相对薄弱。下一步,在专项经费保障方面,要管好、用好装备款,进一步加大司法所信息化硬件设备的投入,做到提前计划、提前申请、依规办理,确保能够满足司法所正常的办公、业务需要,为实施好司法部提出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行业内执法风险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及时发现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一是要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和案卷评查为抓手,扎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执法案卷作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区矫正、投诉处理、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定期组织执法科室、有关专家等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以此检验、规范、改进执法工作。协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开展抽查工作的检查内容、程序步骤和标准要求,通过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行为。二是规范行政投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随着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复议应诉案件的数量将日益增长,案件类型也将进一步多样化。各级在规范投诉处理方面,对投诉处理的登记、处理、送达、统计分析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要进一步建立专门台账,规范投诉转办环节的工作和印章管理使用,提高投诉处理工作质量,确保后期出现复议诉讼案件时执法证据扎实,不出现败诉或复议撤销现象。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认真清理行政权力,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和申请材料。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相关证照的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等进行全面清理。要进行行政审批程序再造,落实好“一次办好”事项。
四、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形式载体,切实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司法行政社会知晓度、更好服务群众的现实需要。下一步,一方面要把握工作重点,不断扩大新闻宣传声势效果。要立足服务职能,突出宣传重点,把新闻宣传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重大举措结合起来,重点宣传工作的新成就、出台的新举措,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公信力。要加强司法行政改革宣传,积极稳妥做好司法行政改革宣传报道,加大对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司法行政典型宣传,广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典型的人和事,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在系统内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在社会上树立形象、弘扬正气,弘扬司法行政“正能量”。另一方面要创新形式载体,不断提升新闻宣传质效。要强化新闻策划,积极吸纳媒体参与策划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确保数量不断增多、份量不断加重、成效不断增强。要联合主流媒体,突出工作重点,深度报道,推动有关工作提质上档。要进一步完善“两微多端”政务新媒体运用,加强管理,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提升信息传播质量。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学会同媒体打交道,经常进行交流,了解媒体意向,切实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