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我们一起学法用法、讲法普法的嘉宾:
蒙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公茂凤
蒙阴县坦埠镇东坦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人民调解工作室二级人民调解员公明
蒙阴县司法局坦埠司法所所长武善鹏
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主任伊永厚
主持人:蒙阴县因地处蒙山之阴而得名,是秦朝大将蒙恬和东汉天文历算学家、珠算发明人“算圣”刘洪的故乡。全县总面积1601.6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云蒙湖生态区、366个行政村,总人口58万人。近年来,蒙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生态立县、生态富民、生态强县“三步走”实践路径,探索了一条“生态好、群众富、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成为全国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生态文明强县。
绿色是蒙阴最亮的底色,生态是蒙阴最美的画卷。山东蒙阴,素有“中国蜜桃之都”“中国桃乡”的美誉!全县现有果园面积105万亩,其中蜜桃种植面积71万亩,常年产量约12亿公斤。蒙阴蜜桃色泽艳丽、果肉细腻、汁甜如蜜,个大味香,让蒙阴蜜桃成为乡村振兴的“甜蜜”产业。除了蜜桃之外,苹果、板栗也是蒙阴的特产,口感好、销量大,深受消费者喜爱。观众朋友们现在看到的就是蒙阴的蜜桃、苹果、板栗,看上去真的非常诱人。除了丰富的农副产品外,蒙阴还拥有蒙山5A级旅游景区、红色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岱崮地貌、云蒙湖等广富盛誉的旅游景点,欢迎广大观众、听众朋友们到蒙阴观光旅游!
主持人:2021年,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印发了《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请公局长介绍一下蒙阴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情况?
公茂凤:近年来,蒙阴县扎实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每年组织全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普法考试,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群众解忧愁、解难题、解矛盾,在全社会形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共选拔出法治带头人366人,法律明白人1101人,确保每个村(社区)均有1名法治带头人,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实现了全覆盖。
主持人:东坦埠村是蒙阴县坦埠镇党委政府驻地村,同时也是蒙阴县红色堡垒村、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近年来发展迅速,公书记给大家介绍一下您的家乡。
公明:东坦埠村位于坦埠镇驻地,土地总面积5195亩,其中耕地面积1753.6亩;全村共561户、1828口人;党员30人,村“两委”成员4人。主导产业为蜜桃种植等,2022年村集体收入80万元。东坦埠村历来注重坚持法治先行,助力乡村振兴,依法管理村级事务。首先,凡涉及全村群众利益的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村务、财务、党务定期公开,一律接受群众的监督;土地承包、项目合同必须经过司法所、村法律顾问的审核、把关后方可签订。今年以来,签订的10份土地承包合同、6项施工合同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通过这种法治体检、法治审查的方式,确保村级所有事务都在在法治框架内开展、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持人: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全村共同致富是东坦埠村两委工作的重点,村庄目前都发展了哪些产业,效果如何?
公明:促进村集体增收是各村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村集体富裕了,才能大力开展各项便民为民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村村民共同富裕。近年来,我们东坦埠村立足村情,在村集体增收上主要做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加快商业街开发、建设。东坦埠村是镇驻地村,开发商业街是着眼全镇发展大局,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需要。在进行商业街开发、建设时,首先对沿线房屋拆迁村民进行了很好地安置,再一个,我们还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将新建的沿街楼房通过售卖、租赁等方式进行经营,成为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二是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我们通过土地整理,盘活了村内的一些闲散土地,然后将这些成片成规模的土地通过公开竞标发包、入股合作社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既保证了种地大户、农场主等新型农业主体有地种,也是村集体收入的稳定来源。
主持人:请公书记分享一下咱们村里普法工作的亮点和做法。
公明:下面分享一下东坦埠村的基本做法。一是带头尊法学法普法。首先,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要起到一个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的带头示范作用,从我做起带动村两委成员,村两委成员带动全体党员,党员同志带动身边群众,这样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长期坚持下去,就在全村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样一种氛围。其次,将法治学习列入每个月党员学习日的固定内容。我们东坦埠村把每月的10号作为党员集中学习日,这一天我们会作为邀请司法所、村法律顾问等工作人员,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法治课堂形式,将法治学习固定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我们全体党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而帮助我们在处理群众问题时真正做到以法律为依据。二是善于以案释法。除了作为村“法治带头人”外,我还有一个人民调解员的身份。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了,这一路走来,我有一个很深刻的感受:调解工作对法律知识、对法治素养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农村做调解工作不能再单单地依靠权威和人情,依法办事、公正处理越来越来被群众所看重。所以,在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我都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案涉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他们尽可能地抛开个人主观立场,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分析矛盾纠纷,这样调解效果也就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
主持人:向法律顾问提出关于产业发展的两个问题。
问题一: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问题二:如何维护广大果农水果交易安全?
伊永厚:第一个问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无论是程序还是内容上,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应当合法。承包方案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通过,也就是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村集体与以上成员是否遵循了平等与协商的原则。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发包的,程序要求更加严格,需要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和需要对承包人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承包合同是否遵守了招投标法的规定,按照程序确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
其次,就是看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方主体是村集体组织,另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该组织之外的成员。重点要看承包方代表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承包户人口应为农户现有人口;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是否明确。
最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合法是重点。承包地的面积,四至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并且与村集体台账登记应当一致、承包期限必须明确、承包地附着物情况应实事求是,不能有漏填情况、承包费的数额及缴纳时间明确具体、违约金等内容是否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注意土地用途的合法性问题,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损坏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个问题:目前,农村水果交易存在的普遍做法是外地购买商委托当地经纪人作为中介,代为收购水果。在法律上,中介人和最终的买家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中介只提取中介费,没有向果农付款的义务,而买方才是付款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当地代为收购水果的中间人,定性为中介还是代理人,存有争议,主要看是真正的中介还是名为中介实为代理。因此,只有弄清楚谁是真正的买家,货款才能问谁要。建议广大果农在水果收购点出售水果时,尽量出售给现金交易的购买方,如果不是现金交易,一定让购买方出具规范的收货单等欠款凭证。收货单等凭证应当将所购买水果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欠款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规范记载。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广大果农:即使在水果收购点卖货,也一定要让收购水果一方签字,不能只有中介方签字,更不能让购货点工作人员随便在收货单上签字,否则,一旦购货方不讲诚信,拖欠了货款,因证据不足给维权造成困难。
主持人:2020年,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请公局长介绍一下蒙阴县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亮点和做法。
公茂凤: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法治乡村建设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和法治乡村建设,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为法治乡村建设绘就路线图。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法治工作向基层农村地区延伸的工作路径,提出把基层法治建设放到乡村振兴大局中去谋划,把工作重点、人员力量、财力物力和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向法治乡村建设倾斜,推动法治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和坚强法治保障,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具体工作中,着眼于完善法治网格化体系,优选55名执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担任法治指导员、法治联络员、法治监督员、涉企法律服务队长、乡村法律服务队长,司法所长担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站长,建立起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三员三长”制度,实现了法治工作在村居(社区)的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力!
二是坚持典型引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全面铺开。我们深刻认识到,推进示范创建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县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的方案》,在全县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重点放在县、乡、村三级,实行动态管理,努力推树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截至目前,蒙阴县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9个,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3个。需要重点介绍的是垛庄镇蒙河村。近年来,蒙河村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村级治理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蒙河村通过依法治村、和谐兴村,实现了干群团结、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精准普法,全力厚植法润乡村浓厚底蕴。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在培育全民法治观念。我们积极推动基层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互补,持续推进村级法治夜校、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专栏、村级法律图书室(角)、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建设,确保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突出蒙阴特色,以“宪法十进”和“民法典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法治文化赶大集”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现场普法。围绕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流转、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相邻权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各乡村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法律进万家”。立足果业大县实际,围绕在农资供应、桃款兑现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法润桃乡 助力桃农”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走进果园、蜜桃收购点等场所,为果农和商贩们耐心解答各种果品购销法律问题。对果业集中村的村干部、果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果品经纪人以乡镇为单位针对性开展法治培训,引导他们依法诚信经营。把法治文化与沂蒙传统文化相结合,融入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使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真正让群众当好法治乡风的主角!
主持人:司法所服务在乡村一线,在帮助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提供了很多法律服务。武所长给我们讲两个服务故事吧。
武善鹏:谢谢主持人。好的,下面我就结合我们蒙阴县实际,以及基层司法所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乡村振兴上的一些做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积极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蒙阴县出台了《蒙阴县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方案出台后,坦埠司法所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争取到了支持。坦埠镇也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所有村居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土地发包、闲置资产处置等经济类合同,必须先有司法所、村法律顾问进行前置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否则,镇经管站对此类合同一律不予盖章。这样就提升了村级重大事项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减少、避免了一些不规范、不恰当,甚至是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出现。当前,坦埠镇正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三资清理”相关工作,前期公局长也给我们司法所长们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对接驻地党委政府,大力参与上述两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各村居提供有效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二)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上面我们提到了村居法律顾问在审查村级合同等方面的作用,这仅仅只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我们镇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每天都会安排一名村居法律顾问坐班,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回答群众的一些法律咨询,给出专业、规范的意见建议。同时,刚才公明书记也介绍到了,我们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月的15号要全部入村,将法律知识、法治教育培训列入党员大会议程,为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进行法治授课,教育引导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级事务、保障乡村振兴。司法所在其中起到的就是一个指导、协调、考核的作用。为了让村法律顾问真正发挥实效,我们会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同时也会与接受法律服务的事件当事人进行对接,查看法律顾问是否真正到村入户了、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是否达标。再一个,到了年底我们也会对村法律顾问驻村进行考核打分,充分听取党委政府、村两委干部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以此来最终确定各法律顾问一年来的成绩。通过这些举措,可以很好地督促各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真正把作用发挥起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主持人: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作用重大。下面请武所长介绍一下咱们坦埠镇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法。
武善鹏:1.紧抓重要时间节点。我们会抓住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比如说三八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联合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喇叭广播、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赡养、继承、宅基地、相邻权、电信网络诈骗、农资质量安全等农村常见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让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学会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我们每个月都会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确定一个普法主题,像党内法规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月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在辖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线上普法与线下普法相结合。除了上面所说的传统的“线下普法”方式外,我们坦埠司法所也会不定期地挑选一些热门的法律案件,推送到村里的微信群中,开展“线上普法”,让群众不仅知道社会热点事件的事实真相,更要了解、掌握这一事件背后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实起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良好成效。比如,近一段时间,上级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我们就通过转发发生在身边的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向群众广泛宣传养老诈骗类型、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告诫他们对于凡是涉及钱款、转账的广告、信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上当受骗,真正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主持人:伊主任常年服务在农村一线,为农业发展带头人和村民社员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您的服务经验给农业发展带头人们提示一下,容易遇到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伊永厚:好的,当前,农业产业不断发展,比如我们县农村果业产业发展也形成规模化,广大果农也把越来越多的经历、资金投入到发展果业上来。近年来,在我服务的领域土地承包、果业种植、销售、加工等环节,都出现过一些矛盾纠纷,甚至是诉讼案件。
给大家举一个例子:2020年某村多户村民因购买了质量低劣的化肥,使用后桃树出现叶子发黄,桃子生长缓慢等现象,甚至是出现桃树死亡绝产的情况。在接到果农求助后,我与化肥经销商及化肥生产厂家多次沟通协商解决,但因意见分歧较大,协商不成。后来案件起诉到法院,历经周折,经过一系列产品质量鉴定、损失价值评估、案件开庭审理、判决,历时长达两年时间,最终依靠法院执行,受损户损失得以赔偿。因使用质量劣质化肥的果树根系受到伤害,无继续保留的价值,桃农只好将桃树全部砍伐,又重新栽植新的桃树,这样一来,需要等三五年才能见效益,可以说,对受损桃农来说,损失惨重。
在这里提醒广大果农朋友,在购买化肥、农药、果袋等农用物资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选择购买合格产品,不要只图一时的便宜,购买没有质量保证的农资,如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造成损失。
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从土地承包、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等环节,之所以出现诸多的法律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农户的法律意识不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是习惯用传统的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比如农户之间承包或互换土地只是口头协商,不习惯写书面合同;购买农资产品不习惯向销售商要收据或发票;出售农产品不习惯向购买方索要收货单或欠条等等都是值得大家注意的问题。在这些环节中一旦发生争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
反过来讲,作为农村法治带头人和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是更多、更细致的把这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广大果农讲解清楚,真正能让他们时刻绷紧法律意识这根弦,让他们不仅懂法,还要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把预防工作做好;二是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或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的纠纷发生后,我们应当及时的参与协调处理,及时缓解矛盾纠纷,尽量避免矛盾纠纷升级,将农民维权成本降到最低;三是一旦引起诉讼,就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帮助受害人搜集证据,出庭应诉,利用法律武器帮助他们维权。
主持人:下一步,蒙阴县司法局如何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公茂凤:下一步,蒙阴县将持续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综合采用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的群众身边的带头人、明白人。建立“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确保其切实发挥好带头作用,真正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法治建设联络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和基层治理监督员,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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