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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司法局做客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构建基层治理“南村模式”
2022-09-02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嘉宾介绍:

沂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志光

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所长于艳琳

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南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凤德

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南村社区法律顾问、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云飞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各位嘉宾。第一位嘉宾是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志光,范局长,欢迎您。第二位嘉宾是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南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凤德,李书记也是咱们山东省第十二届、十三届的人大代表,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全省优秀转业退伍创业军人”称号;2018年,被山东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担当作为好书记”称号,今年8月,被评为2022年度“齐鲁最美退役军人”,去年7月,荣获临沂市建党“百年光辉征程百名沂蒙榜样”称号。

李书记的荣誉是非常的多哈,他就是我们今天推荐的乡村法治带头人。欢迎您,李书记。第三位嘉宾是临沂市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所长——于艳琳,2021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于所长,欢迎您。第四位嘉宾是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也是咱们南村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崔云飞律师,欢迎您,崔主任。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哈,沂南古称阳都,地处沂蒙山区腹地,是一块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光荣革命传统的热土。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在这里诞生;抗日战争时期乳汁救伤员的红嫂故事就在这里发生;震惊中外的孟良崮战役在这里打响;山东省人民政府前身--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在这里成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人权保障条例》在这里制定推行。可以说沂南的红色基因和法治传统也是很浓厚的哈,那首先请范局长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范志光好的,主持人,我们沂南啊,是智圣故里、红嫂家乡、温泉之都、休闲胜地。有智圣汤泉、竹泉村,还有拍摄《红高粱》《斗牛》等影视剧的红嫂影视基地,可以说是人杰地灵,欢迎大家到我们沂南去,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县上下用法治凝聚共识,用法治保障发展,用法治促进和谐,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日益增强。从“一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期间,沂南三次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县”,还是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

主持人:听范局长介绍,沂南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这么多的成绩,那这些成绩是通过哪些措施来取得的呢?

范志光普法的成效体现在群众的认可上,近年来,我们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十进”为载体,针对不同的群体提高普法针对性,开展了“美丽乡村行、送法进万家”普法志愿活动,“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关爱明天、与法同行”校园巡回法治报告会,“互助守望、公益课堂”等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县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扩大法治文化品牌影响。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融入“琅琊法韵”法治文化品牌,立体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打造提升了民法典主题公园、普法主题景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文化阵地村居全覆盖;编印了扫黑除恶、文化旅游等普法服务发展系列读本,征集出版普法诗集、专刊、书画摄影作品集等,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举办“阳都法治颂”普法文艺创作汇演、法治文化书画展,编排《法律服务惠民生》快板说唱舞蹈等,提高法治宣传效果;举办全县宪法知识竞赛、《民法典》知识竞赛、“不忘初心·与法同行”宪法演讲比赛,开展全县“最美普法人”评选、“我与普法的故事”征文等,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

三是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10个,市级47个。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重点在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等村民中选拔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县已培育“法治带头人”296名,“法律明白人”888名,每个乡镇(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切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四是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建立1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采取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定向联系的方式,村民之间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就可以来寻求我们的法律服务,通过咨询、联络、代理、代办等形式,充分发挥其在村级事务、法律咨询、普法、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让村居法律服务也成为乡村振兴合伙人工作的有力推手。

主持人:好的范局长,通过您的介绍呢,我们可以看出,沂南的普法工作成绩硕果累累,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乡村依法治理也是很有效果。法治乡村和基层治理这一块呢,界湖街道和南村社区就是其中一个典范。下面呢,我想请于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界湖街道和社区具体是怎样做的。

于艳琳好的主持人,我所在的界湖街道呢,是我们沂南县的县城驻地,辖区内有36个社区(行政村),包含着81个自然村,2018年街道成立了9大城市社区,现在辖区内常住人口是23万人。刚才范局长提到我们沂南是非常有名的旅游胜地,我们沂南是“智圣故里、红嫂家乡”,而且这个智圣汤泉就是在我们界湖街道辖区,这个红嫂影视基地也是我们南村社区的一个产业项目,那么我们界湖街道就立足于这个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这么一个大培植器,来培树我们的法治文化品牌。我们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来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促进法治文化与沂蒙精神、红色文化、智圣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着力打造“法德共进”法治文化品牌。与此同时,我们街道还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以组织普法摆地摊、进社区为留守儿童开设互助守望公益普法小课堂、普法“进景区”活动等形式促进普法宣传。界湖街道还在汶河湿地公园广场打造了我县首个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公园,用最简洁的文字、生动的小漫画、法治走廊等形式来介绍与咱们老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民法典常识,使广大居民在公园遛弯、娱乐的同时也能学到一些法律知识,这种形式也是群众喜闻乐见的,非常受我们群众的欢迎。今年1月,界湖司法所被评为临沂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我们还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谁服务谁普法”,目前已在界湖建立形成了覆盖全街道的社区法律顾问网络,我们为36个行政村搭建了36个“社区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工作群,使社区法律顾问可以通过网络新媒体手段近距离为社区群众普法,群众有什么法律问题在群里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社区法律顾问,这个是很方便的,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也提高了社区法律顾问在村居社区群众中的知晓度。同时我们还推广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加村居相关合同的审核审查,凡村居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先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签字,再经所在工作区书记、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由街道经管站审核盖章备案方可生效,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对村居经济事务中的前置审核把关作用,为社区规避了经济风险,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全年共参与社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20余起,切实打造出惠及群众的法律服务圈。

刚才我前面提到的这个“互助守望公益课堂”,也是我们界湖司法所近年来搞的一个比较有特色的社区普法创新活动,因为考虑现在一些社区里很多居民都在外地务工,一到寒暑假,一些留守儿童的假期教育就成了问题,特别是一些未成年犯罪问题、青少年安全问题都会比较集中和突显,我们司法所便依托社区“互助守望公益课堂”,经常来到街道各个社区开展“青少年法治课堂”活动,通过为孩子们播放我们工作人员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教育短视频、讲解主题课件、教唱学法守法儿歌等形式就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利用假期如何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生动讲解。我们通过这种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寓教于乐,让孩子们边玩边学,快乐学法,将德育和法育相结合,也为我们社区这些在外务工的家长解决了后顾之忧。课后,我们还会和孩子们围坐在一起,近距离和孩子们交流学习体会,我们这项活动也是受到了社区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主持人:嗯,好的,可以看出咱们界湖街道和司法所是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了法律服务的全过程中去,也是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那听完了两位刚才的介绍,我对咱这个南村社区还是非常感兴趣的,既然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肯定会有很多宝贵的经验,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一个社区是怎么发展出这些产业,我们普法又是怎样对村居治理、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呢。

范志光:这个问题啊,就得让我们的致富能手、产业发展带头人、法治带头人,南村社区书记李凤德书记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了。

主持人:您好,李书记,欢迎您来到直播间。

李凤德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我听说李书记带领南村群众创造了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南村模式”,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非常好,下面就请李书记给我们介绍一下南村社区的发展情况。

李凤德好的。我们南村社区啊,是个县城驻地村,现有居民972户,2880口人。200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界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走“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靠着党的好政策和好环境,创造了“党建引领 、能人带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南村模式”,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很快。2021年,我们村集体固定资产达到22.1亿元,集体收入1.49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3.8万元,荣获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充分就业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社区”、“山东省文明社区”、“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主持人:非常棒,咱们村之所以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发展得这么快、这么好,最重要的是有一位大公无私的好带头人。李书记,听说您当过兵,还是被村民请回来当的村支书?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凤德好。我是1980年当的兵,1985年退伍。回来后,我先是用复员费和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6千块钱,买了一辆拖拉机跑了运输。后来,我又自主创业,2000年,我建起了山东山源硅砂有限公司,2001年,建起了山崎矿业有限公司,2003年,建起了大山矿业有限公司,后来,我又成立了山源物流运输公司,在当时啊,我的企业是我们县民营企业中比较大的。

2005年底的时候,我们村的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厂里找我,请我回村带领大伙一起干。

主持人:您同意了吗?

李凤德当时我没同意。因为什么呢,当时,我的企业经营正在要紧处,离不开,我的孩子当时也比较小,还顶不起来。还有,回村当干部,和搞企业是两码事,干不好我怕辜负了老少爷们的期望,所以,我拒绝了。后来,老少爷们又多次到厂里找我,说我不答应就不走了。这时候,乡亲们的信任打动了我,我是一名党员,老少爷们这么信任我,我有什么理由不回村带领大伙一起干?于是,我把企业交给亲朋管理,回村担任了书记兼主任。2006年,南村改为社区,成立了社区党委,我担任了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主持人:自己干企业跟带着村里一起干,肯定不一样,责任感更重了是吧?

李凤德是啊,我回村后,和大家一起商量确定了“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我非常清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村非常重要,上任后,我们把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重要一环抓紧抓好,号召大家学法、知法、守法,决不做违法的事。在法治保驾护航下,我们村的发展很快好了起来。

主持人:我听说您带队外出考察项目、联系业务,并且费用都是您出的。经过考察,最后上了什么产业项目呢?

李凤德是的,因为我有企业,这些钱我能拿得出来。我们先是建起了山东正壮饲料厂,后来,又建起了编织袋厂、建筑公司、开发公司,集体经济很快有了转变。

主持人:我听说建饲料厂时,您用自己的企业和房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4000万元用于建厂,解决了燃眉之急,是这样吗?

李凤德是的,当时建饲料厂缺钱,我就把家里的房产和企业做了抵押,贷了4000万元,我觉得,自己是一名党员,村党支部书记,就应该这样做。

主持人:您抵押贷款4000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家里人知道吗?

李凤德知道,但家人当时不同意,说抵押自己的财产,贷这么多钱,万一亏了怎么办?我说上项目肯定有风险,但我说,亏了,算咱的,赚钱了是大伙的。我说为了让老少爷们尽快富起来,咱们做点贡献没有什么!

就这样,款贷了出来,建起了饲料厂,效益很好。后来,我们村里又成立了村办集体企业山东广汇集团,业务涵盖旅游开发、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传媒、影视制作、酒店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物业管理、饲料生产加工等行业。

我们还建设了10万平米的沿街商铺,仅租金一年就有2300多万元。

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返回头来又带动了乡村治理。你想啊,村里经济发展好了,老少爷们都富起来了,吃不愁,穿不愁,住不愁,村里的风气自然而然就好起来了。

主持人:我听说咱们南村的福利超级好,特别是我听说这些年来还为结婚的青年,每人免费分配一套120平方米的婚房,这是真的吗?

李凤德是真的。我们靠着党的好政策、好环境,村集体经济壮大起来了。富起来后,我们就是要让老少爷们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你说的免费分房,我们是从2009年开始的,就是村里凡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青年,每人免费分配一套120平米的楼房,十几年来,已经分配了200来套。

我们的福利还有很多,像村里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我们每年每人为他们发放七千元生活补贴,60岁以下的每人发放四千元分红,每年过年和八月十五,村里都发放福利,还给老年人免费查体等等。

主持人:太让人羡慕了,现在,我都想申请成为南村村民,享受一下南村的超级福利呢。

李凤德我们村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是县委、县政府和界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村里老少爷们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我们村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结果。村里发展了,我们村现在是民心所向,只要村里有事,老少爷们都会全力支持,再难的工作,在我们村也不难,工作始终走在前面。所以,在这里,我要感谢党的好政策、好环境,还要感谢我们村老少爷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果没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没有老少爷们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南村速度”是不可能创造出来的。

主持人:李书记非常谦虚。李书记,能不能请您谈一谈红色文化和沂蒙红色影视基地的情况。

李凤德好的,2007年,电视剧《沂蒙》在沂南县马牧池乡常山庄拍摄后,县里决定在常山庄建影视基地,当时的县领导经过慎重研究,决定这个重担由我们南村社区来挑。

主持人:县领导知道您的工作作风,也知道您的能力,所以让您来干。但是做红色文化、红色影视拍摄您应该也没经验啊。

李凤德对,所以这个任务很重,我当时主要有两个担心,一是我之前做的与文化旅游产业不沾边,如何做,心里一点谱没有。再就是,建影视基地得投多少钱?效益如何,心里也没数。但我觉得,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承担起红色旅游开发的重任。

主持人:怎么才能建设好、开发好?这个任务具体怎么做的呢?

李凤德接过开发任务后,我们经过深入考察,并认真听取文化界专家建议后,确立了以旧维旧、保护性开发的思路,经过十几年建设,沂蒙红色影视基地现在形成了古县城,红色旅游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影视拍摄基地、红色研学基地、红色写生基地的“一城五基地”格局,2015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最美乡村”,2016年,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8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21年,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主持人:李书记真的是干一行成一行。据我所知,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建成以来,已经拍了400多部影视剧,被誉为“山村好莱坞”。这个红色影视基地建好后,您又组织建起了《中国红嫂革命纪念馆》,真的是一刻也没有闲着,影视基地应该够您忙活的了,为什么还要建纪念馆呢?

李凤德我们沂南,是“沂蒙精神”的重要发源地,是“红嫂精神”诞生地,为了传承好红色基因,我们建起了《中国红嫂革命纪念馆》《人民子弟兵将帅纪念馆》《跟着共产党走纪念馆》,这些馆建起来以后啊,每年有很多人到这里接受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主持人:我们也了解到,2020年冬您还在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建起了红嫂广场,竖起了红嫂纪念碑,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副席迟浩田将军为红嫂纪念碑题写了碑名,据我所知,这也是国内首个由农民投资建设的纪念沂蒙红嫂的广场。

李凤德是的,我们这是农民草根为草根英雄树碑立传,红嫂广场建起来以后,前来缅怀红嫂,举办纪念活动的人非常多,成为沂蒙老区的一个红色新亮点、新地标。

主持人:农民草根为草根英雄树碑立传,说的多质朴、多好啊!沂蒙革命老区是一片红色热土,“沂蒙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座永远屹立的精神丰碑,习近平总书记说“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而李书记所做的这一切,很好地诠释了“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谢谢李书记,感谢您所做的这一切。

李凤德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李书记给咱们分享的“南村模式”。于所长,咱们司法所日常工作中有没有什么帮助咱社区解决或者理顺法律问题的典型实际案例,可以和我们各位听众分享一下吗?

于艳琳有的,主持人。这个案例就是我们南村社区的一个真实故事,也是近些年来比较突出的一类纠纷,就是房屋继承类纠纷,当时社区也是觉得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找到了我们司法所来帮助社区共同理顺这其中的法律关系。事情是这样的,南村社区的一对夫妻顾某某和夏某在2015年的时候通过我们县公证处办理继承和接受赠与公证取得了一套南村社区的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这个房屋原来是顾某某父母的。顾某某的父亲呢早年去世,顾某某的父母家里共有五个子女,顾某某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因顾某某身体不好,他一个女儿顾某菲还要上学,妻子夏某没有正式工作,家庭生活困难,所以其他四个兄弟姐妹和母亲李某自愿放弃了该房屋的遗产继承权,同时李某也愿意将属于自己那一部分的房屋所有权赠与顾某某和夏某,且各方当事人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这不这套房屋就已经属于顾某某与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哈。但是到了2015年12月,这个顾某某呢患白血病去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属于顾某某的部分应作为遗产由妻子夏某、母亲李某、女儿顾某菲依法继承。顾某某母亲李某在得知自己还依法享有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后,便找到她这个小儿媳夏某,要求分割继承该房屋。夏某认为该房屋本来就已经属于自己和丈夫共同所有,都已经公证了,现在丈夫去世,房屋理所当然应该归自己和女儿所有,所以要求李某放弃房产1/6的继承权,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李某呢又担心自己放弃了这1/6的房产继承权后,夏某不让自己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将自己赶出去,毕竟自己已经91岁高龄。李某的其他四个子女也担心,老母亲一旦同意放弃继承权将老无所居。双方因此僵持不下。当时为了调解他这个事儿,一得空我们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跟村干部、调解员、包括咱们李书记上门去做工作,从这个“情理法”三个层面来促成调解。你一面调解你就是一面给她普“法”啊,首先一定得合乎法律规定啊,然后再从“情”和“理”的角度来提出折中的建议。调解员将双方的工作做通后,将李某与夏某叫到一起进行沟通,并协商调解协议的细节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第一,夏某根据房屋评估价格,从中拿出1/6份额,共计11.2万元补偿给李某,作为李某今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第二,李某立下遗嘱,约定百年之后自己继承所得的1/6房产归夏某所有;第三,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直至李某去世,且在李某生前,夏某不得变更该房屋的所有权,不得将房屋转卖、赠与、出租他人。最终,婆媳二人解开了“心结”,这起因房产继承引发的纠纷也圆满化解了。

主持人:是的哈,这个现在很多社区都面临着这一类的纠纷,你看着就是那么套房子,但是要继承起来却没那么的容易,这里面理不清的关系是千丝万缕,非常的复杂。那么我们的崔律师,能不能就这个案例给我们大家讲一讲这其中要注意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呢。

崔云飞好的,主持人。由于这个案子当时发生在2018年,那时候《民法典》还没有颁布实施,我们处理这个案件的依据就是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15年12月,顾某某因病去世,依照《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规定的内容,该房屋属于顾某某的部分(房产的1/2)应作为遗产由顾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母亲李某、其配偶夏某、其女儿顾某菲依法继承。夏某属于自己的部分加上继承的部分应分得房产的2/3,李某和顾某菲各分得房产的1/6。第一,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李某作为顾某某的母亲依法享有这1/6的房产继承权,就算当初通过公证已经将房屋产权继承、赠与给夏某夫妻,但因顾某某去世,李某作为顾某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然享有这1/6的房产继承权,且除非自愿,任何人不得胁迫夏某放弃这部分继承权;第二,李某现在担心自己在安置房内的居住权问题,夏某作为儿媳,从孝道来说应当替已经过世的丈夫保障老母亲的晚年生活,不能让老母亲91岁高龄居无定所;第三,建议李某已经领取的地上物补偿款11.2万元由李某保管,用于李某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这里面还存在一个问题哈,其实这个夏某当时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她担心婆婆李某如果现在不表态,不放弃继承,一旦李某百年之后,这1/6房产又作为李某的遗产又由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自己还是拿不到全部的房屋产权,又会增加许多麻烦。这也确实是本案比较棘手的一个环节,所以我们社区干部还有调解员最后拿出了一个这么折中的一个解决方案,我认为是非常合适的,提议李某立下遗嘱,表明百年后由夏某继承房产。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这样李某生前依然享有这1/6的房屋所有权,既可以让李某放心的安度晚年,也解决了夏某的后顾之忧。

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是把这个婚姻法、继承法以及物权法等以前的这些单行法都吸纳了进去,我们现在处理民事纠纷的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这个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主持人:于所长刚才跟我们分享了这个村里关于房屋继承问题的一个具体案例哈,那请问崔主任,南村社区企业发展过程中有没有什么比较典型的案例呢?

崔云飞有的。2016年1月7日,沂南县星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沂南县锦绣花园、芙蓉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时止,或者经本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表决选聘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时止。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管理服务期间,不履行维修保养义务,致使芙蓉花园新区消防系统瘫痪、路灯及监控损坏,引起业主不满。2020年8月21日,经芙蓉花园新区业主表决,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终止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由此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退出芙蓉花园新区物业管理,但一直未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交接,导致新的物业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管理。2021年7月,芙蓉花园新区业主委员会将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山东智恒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进行物业交接,案经沂南县人民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请法律顾问崔律师再给我们点评一下这个案例。

崔云飞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业主委员会的请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故法院依法支持了业主会员会的请求。通过本案的代理及诉讼,既宣传了《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知识,又规范了物业服务管理的行为。该案对物业服务企业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

主持人:嗯,类似这样的案例,可以说是在我们的基层治理和社区发展中比较常见的,也很具有典型意义。

那在节目的最后,我还想请我们的范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沂南县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有哪些新谋划、新思路呢。

范志光好的主持人,未来几年,我们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按照全县“八五”普法规划,着眼增强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全县法治氛围,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是要在法治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根据全市“琅琊法韵”品牌建设方案,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深挖沂南文化法治思想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打造沂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二是要在法治乡村建设上下功夫。5月1日,《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正式施行,为我们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立法依据和工作思路,我们要继续深挖和推广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治理思路,强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骨干的培训,不断满足乡村振兴法治需求。

三是要在创新普法工作思路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挖掘新思路、开拓新形势,让普法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有效果,更加惠民生,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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