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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临沂考区疫情防控公告
2020-09-30   审核人:   (点击: )

为统筹做好临沂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考试有序开展,根据司法部《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和《山东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临沂考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健康监测

1. 广大考生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考生须考前14天下载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填写《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对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 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参加考试,纳入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 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的,持有7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但未满28天,持有7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 考生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 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3) 21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

(4) 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5) 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但未满28天,无近7天内2 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者。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有序错峰、分流入场,保持人员1米间隔,避免出现人员过于密集、排队过长的现象。

2.考生进入考场需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生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交给考场监考老师。

3.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腋下水银体温计)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处置。

4.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等考试需要环节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交通出行防护

考生要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目的地集中且人数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请考生尽早到达考场,预留充足时间配合考点及考场的考前工作。请广大考生自觉配合考点及考场的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报,并在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扎堆不聚集,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地(县(市、区))

28天内境外旅居地

(国家地区)

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

核酸检测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健康监测(自考前14天起)

天数

监测日期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早体温

晚体温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考试第1







考试第2







考试第3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2

临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否

  4.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中高风险地区入临沂□否

  5.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临沂 □否

  6.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否

  7.本人考前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否

  8. 本人“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 □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8的情况。 □否

  提示:

1. 以上1-9项目中如有“是”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7天内。

2. 考试前14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附件【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临沂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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