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市委托青岛市代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青岛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5月召开了评审会议,经评审,赵遵红同志通过了三级律师资格评审,刘娟、刘志汉、杨洪生、蒋同林4名同志通过了三级公证员资格评审。按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共5天。
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沂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书面材料并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
通讯地址:临沂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033房间),邮编:276000。
联系电话:8317024
附:律师、公证员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5月22日
2019年度临沂市律师、公证员中级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 |
序号 |
姓名 |
申报系列 |
申报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赵遵红 |
律师 |
三级律师 |
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 |
委托评审 |
2 |
刘 娟 |
公证员 |
三级公证员 |
山东省蒙阴县公证处 |
委托评审 |
3 |
杨洪生 |
公证员 |
三级公证员 |
山东省兰陵县公证处 |
委托评审 |
4 |
刘志汉 |
公证员 |
三级公证员 |
山东省兰陵县公证处 |
委托评审 |
5 |
蒋同林 |
公证员 |
三级公证员 |
山东省莒南县公证处 |
委托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