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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0-04-07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要求,经市委政法委、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同意,现就我市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领取时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资格证书领取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市北京路8号)四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窗口;

三、资格证书领取范围及要求:

1、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分类安排领取数量。采取按县区分片分时间段方式领取。根据身份证发证公安机关确定本人所在县区,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90人,避免人员扎堆带来不利影响。申领人要严格按照划分的时间段前来领取证书,不按要求来到现场的一律不予受理。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用于就业或报考有关岗位急于领证的,可提前电话预约安排靠前领取。

3、各县区资格证书领取人员时间段划分如下:

4月13日:兰山区、高新区

4月14日:罗庄区、兰陵县、蒙阴县

4月15日:河东区、郯城县、莒南县

4月16日:沂水县、沂南县、市外人员

4月17日:平邑县、费县、临沭县

4、防疫防控要求。申领人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室内活动人员间距保持在2米以上。所有申领人由政务服务中心南门进入大厅,在门口法律职业资格领取登记处扫描健康通行卡(码),查验身份证,测量体温,取号。体温正常者到4楼司法服务区,按照取号顺序依次到窗口领取资格证书;体温超过37.3度或者体温异常、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按照市疫情防控紧急处置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咨询电话: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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