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1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第170号),现就临沂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临沂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三、现场申请
请于12月23日至26日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司法服务区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本人学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须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在申请学历认证时注明“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学历认证机构将提供便利快捷服务;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临沂市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