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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2019-01-15   审核人:   (点击: )

兰山区、罗庄区、郯城县、沂南县、平邑县、莒南县司法局,山东正之源、鼎元、上和律师事务所:

2018年度职称评审中,全市共收到申报三级律师材料11人、申报三级公证员材料2人、申报四级律师材料2人,申报四级公证员材料3人,以上人员申报材料全部委托青岛市司法局代为评审。2018年12月27日,青岛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召开,我市委托代评人员全部通过了评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通过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进行,异议期为2019年1月15日至1月29日,共15天。

请按规定反馈到申报人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务于1月30日前,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局人事科。

请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公示的信息,有需要更正的请随异议期报告一起上报。

联系电话:8317024

附件: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临沂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附件【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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