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临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达到36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具体事项请查看申请地公告。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
我局将于7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对申请人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将在该网站另行通知。
申请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司法局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9-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