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临沂考区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发放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证书发放地点:临沂市司法局南办公楼一楼司法考试工作科 (金坛路61号,沂蒙路与金坛路交汇处西一百米路北)。
三、领取资格证书要求: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四、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资格申请时原件带回的需再次提交)。
五、颁发程序1.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条码扫描枪读取申领人信息;
2.现场拍摄申领人的电子照片;
3.使用高拍仪扫描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有考生签名的申请表和报名表、其它证明材料;
4.申领人填写核对信息表上的基本信息,进行初次备案,申领人签字确认。
六、咨询电话: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