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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局二0一三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3-06-10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司法部第131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现就临沂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可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阅读公告(第131号),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一)报名身份条件的其他规定

1.驻地偏远的军队现役人员,可以选择在地方报考。报名时,应出具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按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

已领取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2.报名人员户籍地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报名人员现户籍所在地为准,填写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相一致。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以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

3.临沂市不受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

(二)关于报名学历条件的其他规定

对于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报名人员对于学历是否属于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报名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办理学历认证。查询不到学历信息,也不能办理学历认证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学历认证具体办理方法,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1.普通高等学校作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2.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并说明原因。

3、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可以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查下载)报名,报名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

4、对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高等院校的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完成全部课程而在报名期限内不能取得毕业学历证明的,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函先期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

5、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对于报名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证件号码因重号发生变更的,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必须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考试结束,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办理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号码因重号发生变更的,必须同时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

7、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办理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方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临沂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凡在临沂考区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616日至75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参照标准样片,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具体要求是:

1)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露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100KB

3)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信息服务平台上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

4)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5)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及考试成绩合格后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

4.网上交纳考试费。

报名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260元。

网上交费平台支持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信银行,交费时间为:8:0019:00

报名人员可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的第3个工作日或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交纳考试费。

网上交纳考试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山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需要发票的报名人员,可持该电子票据,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99912到临沂市司法局(兰山区金坛路61号)换取发票,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人员须于75日前上传照片,并于710日前网上交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可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1日至9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关于报名方式的其他规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可在624日至628到临沂市司法局(兰山区金坛路61号)进行现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99日至912日现场打印。

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的事项,可向相关银行咨询。银行服务热线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中信银行:95558

三、其他有关事项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时间、内容、方式、科目和考试纪律,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及成绩发布、资格授予等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陆临沂市司法局网站(www.sdlysfj.gov.cn)查询考试政策等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

2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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