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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11-29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临沂考区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2012124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二、证书发放地点: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 (临沂市司法局办公楼三楼)。

三、领取证书要求:

1、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现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考生需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领取证书时现场提交。《信息采集表》内容须如实完整填写,采用打印或手填的方式均可。打印时,不能更改《信息采集表》的格式,签名必须手写;手填时需用黑色签字笔规范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现场查询。

四、联系电话:0539-8317157

 

附件:1、 信息采集表

      2、 信息采集表样表

 

 

 

           临沂市司法考试工作科

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信息采集表2、信息采集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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