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青岛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召开,我市委托代评的5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通过了评审(名单附后),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2月3日,共15天。
如对上述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或市司法局人事科反映,电话:8317024。
临沂市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临沂市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