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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表彰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
2015-01-07   审核人:   (点击: )

各县区司法局、民政局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深化法治临沂建设的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村规民约健全、依法治理有方、群众安居乐业的行政村和社区,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发展,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各县区层层推荐,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决定,命名表彰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等100个行政村(社区)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希望被命名村(社区),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挥先进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做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各县区要以这次命名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委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将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临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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