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凸显地方特色。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即应当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报材料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经调查论证或者有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二)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提交方式
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临沂市司法局立法科(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647室)。
电话:8726895
电子邮箱:ssfjlfk@ly.shandong.cn
临沂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