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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08-23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临沂市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发放时间:2017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证书发放地点:临沂市政务中心四楼司法局考试工作科窗口 (临沂市北京路8号);

三、领取资格证书要求: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四、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颁发程序

1.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

2.对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有考生签名的资格申请表和考试报名表等材料进行扫描;

3.现场拍摄申领人本人照片;

4.对系统内全部信息进行审核;

5.打印备案表,请申请人核对。工作单位、居住地、学历、联系电话等如有新的变化,请申请人在对应栏目中手填;

6.请申请人在备案表签字,发放证书。

六、咨询电话: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科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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