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青岛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召开,我市委托代评的12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部通过了评审(名单附后),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17年2月13日至2月27日,共15天。
如对上述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单位或市司法局人事科反映。
市司法局人事科电话:8317024
附:临沂市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临沂市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