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关公告,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山东省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不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申请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8日(9:00—12::00;14:00—17:00)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市北京路8号)四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窗口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请抓紧办理新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9-8317157、0539-8317147
临沂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