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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复字〔2023〕29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07-03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徐欣:

你以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桃源路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为由,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办结后,本机关两次通过EMS向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地址邮寄行政复议纸质文书,均未成功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临政复字〔2023〕294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临沂市司法局(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行政复议大厅)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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