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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复字〔2022〕47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05-04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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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师傅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不服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临人社工认字〔2022〕32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认为你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法追加你为第三人。现案件已审理终结。

案件办结后,本机关通过EMS向你邮寄行政复议纸质文书未成功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临政复字〔2022〕473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临沂市司法局(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行政复议大厅)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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