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法律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临司发〔2022〕25号)规定,经过机构自评、县区司法局初评、市司法局综合评估,现将临沂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估拟评估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确定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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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临沂市律师事务所诚信等级评估拟评估结果.xls
2. 临沂市公证机构诚信等级评估量化表.docx
3.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估拟评估结果.xlsx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