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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告
2021-04-15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1.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情说情、催办、打招呼的;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的;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处室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的;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的;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的;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的;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力的;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同中心工作贴近得还不够紧密的;下基层调研指导、解决问题还不够,针对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还不够明显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意识较欠缺的;内部打通融合不够,互相补台补位不够主动的;工作执行力不够,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存在拖拉现象的;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会议纪律的。

4、法律服务行业方面的问题: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等现象;“套路贷”公证、公证乱收费、拒绝办理“高风险低收益”型公证业务等做法;“金钱、人情、虚假”鉴定、“多头、重复”鉴定等行为;基层法律服务违规收费、从业人员多机构执业等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举报电话:0539-8112415(受理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大厅7楼市司法局7027室。邮编:276000

临沂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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