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法治意识,抓好全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共同推进安全发展,结合《兰山区安全生产职责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兰山区在区政府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组织安全生产职责考试第二阶段抽考。各镇街道、经开区随机抽取10人参加(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人、应急办3人、村居(社区)书记、主任5人),共计120人参加考试。参考人员通过手机在系统随机抽取50道试题进行考试,抽考合格率达到100%。
此次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兰山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