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中共兰陵县委宣传部、中共兰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兰陵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征订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民法典》的征订、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行动、有序组织,为进一步开展《民法典》征订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