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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2014-01-26   审核人:   (点击: )

我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纲要,围绕构建“法治财政、和谐财政”要求,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制度建设,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按法律办事、用制度管钱的良好氛围,理财行为不断规范,理财机制不断健全,理财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财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近日,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的通知》(普法办【201319号,经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这是全国财政系统唯一一个获此荣誉的地市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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